1. 为了规范工业垃圾的分类、收集、处理和利用,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,制定本标准及规范。
2. 本标准及规范适用于工业企业、物流仓储等场所产生的垃圾分类、收集、处理和利用。
1. 工业垃圾应按照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湿垃圾和干垃圾进行分类。
2. 企业应建立垃圾分类制度,明确各类垃圾的收集容器、收集时间和收集频次。
3. 垃圾收集应采用密闭式容器,防止异味扩散和污水渗漏。
4. 对有害垃圾应进行特殊处理,确保不污染环境。
1. 可回收物应进行回收再利用,不得随意丢弃或混入其他垃圾中。
2. 有害垃圾应进行无害化处理,确保不污染环境。
3. 湿垃圾应进行生物降解或焚烧处理,减少对环境的影响。
4. 干垃圾应进行焚烧或填埋处理,减少对环境的影响。
1. 垃圾处理应遵循安全、环保的原则,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。
2. 处理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,防止异味扩散、污水渗漏等问题的发生。
3. 处理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,确保正常运行。
4. 处理人员应经过培训,熟悉处理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。
1. 企业应建立垃圾分类与处理的监督机制,对垃圾分类、收集、处理和利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。
2.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企业的垃圾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,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。
3. 对于违反本标准及规范的企业,将依法予以处罚。
1. 本标准及规范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。
2. 本标准及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